【閱】蝸牛食堂


這是一本用無聲的料理,療育了自我內在所失去或缺乏,以及與幾代關聯性倫理關係所建立的 >>> 【蝸牛食堂】。
至於電影,目前我還沒有機會看。

網看許多關於蝸牛食堂的書評,評價不一,當然這和每個人對於文字感受度不同而有所差別。對我而言,這是本有點哀傷,卻能賦予人另一種新生希望的一本料理書,撫慰的大概是我一直以來都不大按照食譜上料理的步驟,卻又想做出讓人好奇喜愛致想嘗試做做看的奇怪性格。

這次就簡單針對幾項有感觸的地方做些介紹好了。
(大概是因為自己個性太過樂觀,所以即便看了這看似有些哀傷的書籍,但能從其中挑出來的好像也都是些有趣的地方。

1.  書中我最喜歡的節奏其實是蝸牛食堂剛開幕時,每位或每對客人來品嘗特製料理的過程,不但是由倫子費心了解客人
  背景,挑選食材口味搭配,連帶食用器皿樣式等,無一不是她細心考量,甚至衍生至離巢(意指: 離開蝸牛食堂)後發生
     種種奇蹟;這些用文字傳達出創作食物的美好,以及我最喜歡看倫子見客人一眼,便能確切判斷出他們愛喝的茶類品種。

2.  愛瑪仕,恩,她是一隻重達100公斤卻優雅高貴的豬,有著漂亮的毛,每天早上都要吃著倫子為她烤的核果麵包。故事中
  愛瑪仕完全是一個無法忽略的腳色,她代表著媽媽琉璃子般的風姿綽約和玲瓏有緻,卻也是讓倫子感受到被需要後而平靜
  下來的因子。
當然還有忠貞烈女的瑠璃子,細心為深愛女兒做營造出的貓頭鷹爺爺,也是故事中最後的大黑馬

3.  不用畫面而用文字細膩解說宰殺分解豬隻,作者在此簡直是完整呈現。文字敘述的確是沒直接播送畫面那麼可怕,但對
  我來說,其實分解過於細膩是有點Over,可作者卻又在每個部位詳加敘述後續要如何製作,甚至在為瑠璃子送上最後一
  程的婚禮宴會上,將其製作成了環遊世界各國風味的料理,說是有趣,卻又非常吸引人想立即進入廚房想牛刀小試一下!
 (噢!我說的只是去超市買肉回來做看看那些菜餚,絕對不是把豬吊起來割喉放血)

4.  最後一點,留給自己
  在書中183頁末寫著:
「因為厭惡的感情,必定會反映在食物的味道上,我無論如何都要保持內心和腦袋完全空白
  在焦慮悲傷的心情下做料理,一定會表現在味道和裝盤上面
。因此,做菜的時候一定要想著美好的事物,以開朗平靜
  的心站在廚房
。....外婆總是這麼說

  這是我在書中感受最深最深的一段話。因為自己曾有如此深刻的經歷,非常能懂得這般感受,做菜的人,若非心甘情願
  為自己想做菜的人吃,做出來的菜餚不但從烹煮過程中就開始手忙腳亂,即便只是些許味道上的差異都會覺得無所謂,
  甚至連擺盤都可以省略,直接送進碗公便可!這是確確實實會發生的事情,所以當閱讀到這段時,我內心默默更堅定地認
  同他所說的
做菜也許容易,但要發自內心只做給想做人吃的那種心情,是再多金錢都換取不來的,這也是為什麼人家
  常說:料理一定要放進的是做菜人滿滿的愛,唯有如此,無論是多麼簡單的料理,吃起來都會是美味的

書中有好幾道菜已經被我畫上標誌,日後要來嘗試做些嚐嚐,最讓我第一道想試做的就是 >>> 「『 Je t'aime soup 』(我愛你濃湯)」因為這是一道每次主角都用不同樣地當季時令蔬菜組合,熬煮出來的蔬菜濃湯,雖說可能像是一般大家會嘗試的濃湯作法,但看完書後再放進自己想煮給心愛的人吃的心情,感覺真的非常不一樣,幸福又開心。

另一道是『和樂融融飯』。光聽名字就覺得很可愛,這道菜就等我做完以後再來跟大家介紹一下其中的故事內容囉!

Pear Stew With Red Wine.紅酒燉鴨梨

Pear Stew With Red Wine.紅酒燉鴨梨

前幾天去逛超市的時發現,鴨梨開始特價,想了很久,決定不能就這樣放它過,所以就買了好喝順口的紅酒,而這道菜其實不難,只是大家的口味不同,所以調味的感覺就會有差,畢竟有的人喜歡喝得是澀澀的紅酒,或是順口比較甜的紅酒,阿~~~ 那個我本人對於酒類其實非常沒有研究,加上一直以來我都不大喝酒,所以就隨意選用自己喜歡的紅酒就好,不用太貴啦~

隨著城市的節奏慢遊 – 現在和以後的鄉愁


今天是下著雨的星期一,天氣有點詭異,整個上午呈現著陰雨綿綿的狀態,中午窗外左方約莫1/3透著有點怪異的陽光,另外的2/3則呈現比十點前更陰沉的氣氛,說實話,我有點害怕,特別是在有人在隔壁鄰居門外急促著敲了三聲,陰雨冷清的臥房,溫暖溫度早已散盡。

今天起床到現在,除了運動、吃早餐、上網,我完全呈現慵懶不想做事的狀態,加上正值減肥期間,更不想做任何需要花工夫的精緻菜餚,只想等用微波爐熱點東西果腹就好!可昨天到Costco竟買了兩本皆近400頁,超級無敵厚的外文食譜,除了想更熟悉英文外,當然絕大部分是為了想做美美的菜慰勞一下辛苦的老爺,還有提醒自己在即將到來的情人節(就是明天!)還是要下廚做點像樣的菜給婚後第一次過情人節的另一半(瞬間覺得自己好貼心,ㄎㄎ)。

切入正題現在和以後的鄉愁,讓我浮現許多畫面的大概就是,大一學校的女宿、COSTCO、未來

還沒重新翻閱這章時,我隱約依稀還記得文中所提到,以前大一住宿時,洗澡、洗衣、熄燈等等的陳年瑣事。

但我最記得的是,當年我和另外兩間房同系的同學,沒和其他同系女同學一樣分在佈滿景觀系的三樓,我住在二樓尾巴(也就是最靠近廁所浴室和樓梯間)每到洗澡時段或是下雨天,房門外的地上總是黑黑濕濕的,偏偏處女座的我,沒啥潔癖,唯一無法忍受的就是濕濕濕濕濕.....濕濕又黑黑的地板,好比下雨天坐公車地上那種黑黑髒髒的景象,即便公車空無一人,我也依舊一路站到底,進家門立刻洗澡!可見我忍受那房門外的整整一年有多痛苦,可想而知

說到宿舍,可真的是有說不完的趣事。雖然我不住在佈滿系上女同學的三樓,但在大學裡的摯友剛好都在同一間 – 2301(我應該沒記錯吧:P)當然印象最深的還是我在好姊妹床鋪上,因失戀分手哭到死命踢牆的景象,一轉頭往下瞧,竟然有好姊妹也更著落淚,唉,那時的我們真的是有著無比脆弱的心靈,誰都怕分手可能帶來受傷甚至有種心被撕裂的感覺;可那時絕對沒想到年過30的自己,雖沒能有看破紅塵的功力,但心臟可是練就了金剛不壞之心,畢竟久病成良醫這道理,是誰多少都能體會的吧!

而熄燈這事兒,不知道現在學校還有沒有在執行,但我仍舊深深覺得,熄燈這規定不應該出現在設計學系裏頭!因為,在黑嬤嬤只有書桌燈的狀態下,在地上割著模型版,咻~~~~~ 一劃,乾....寬三四公分的大型美工刀,就這樣把我左手大拇指的肉給狠狠劃到只剩下一點點皮晃啊晃的,痛到不會喊媽媽,等把肉黏回去止血後,知覺才恢復得大哭。BUT 從那次之後,連昨天去HOME DEPOT看到大型美工刀,我都還是有種拇指很痛的感覺,我想,這輩子我絕對絕對不會再拿上它了

COSTCO,好事多多 – 這是一篇我非常喜歡也覺得很有趣的一段

在台灣時,我爹娘就是COSTCO假日的忠實客戶,在年紀漸長(我是指我爸媽)逐漸開始早起的現在,他們可是能夠早早起床,一起走牽手去家裡旁的麥當勞吃早餐喝咖啡看報紙,八點半多從家裡出發去COSTCO採買家裡需要的東西(但我覺得我爸常常都會看到什麼不錯的隨手就拿,我媽就在面說他又在亂買)總之呢,早早出發都是為了希望不要在舊宗路排隊進去停車場的車隊裡耗上太久,不然等到大家起床,中午相約來這兒吃牛肉捲餅時,光是排隊停車到拿到手推車進買場,二三十分鐘肯定是跑不掉了

婚後我跟老爺在美國,周末也是我們的採買日,COSTCO
、DAISO、99、Dollar Tree等等,大大小小的店,還得要依照開車路線排好,一間一間的去,所以每當採買當天回到家停好車,就是我們最懶的時候,後車箱大包小包的像是要去打仗一樣,昨天老爺才說:現在小小的家就買成這樣,那之後搬回LA不就更可怕了!(攤手)

只能說,無論在哪的COSTCO都絕對不會讓你感到經濟不景氣,因為大大的手推車裡放個幾樣東西,隨隨便便走出來也都是要個一兩百塊!但讓我驚訝的是,COSTCO全世界只有在八個國家營業(全球排名第九的零售業),其一竟選擇了一個小到只有兩千多萬人的台灣!!!(說實話知識淺薄的我,看到只有八個國家時我真的挺訝異的)由此可知,台灣人的消費能力可見一般之『驚人』!

這章後幾篇說的後是剛出生的女兒種種

為什麼印象深刻,或許是對於未來可能發生的一切可能都無法預測吧!我不確定自己會不會生小孩,會不會當媽媽,會不會也會有母愛的某天?又或是我會不會七十歲時才感嘆沒生個小孩來了解那種所謂的親情。說真的,我沒多想,但我很肯定地知道我絕對不是非要當媽媽不可的人。矛盾的是,有時好像會為了完成某個人的心願而去做些自己不很願意做的事情,但卻也可能因此而獲得意想不到的人生(好比我嫁到這兒絕非是這輩子所想過的)

有時會問另一半:你覺得2012今年真的會世界末日嗎?

但我心裡有時確實是希望是世界末日,因為這樣我就可以不用生小孩了!哈哈哈哈哈~~~~~~
(我真的覺得我不是很想生小孩,要嘛就一個,而且無論是誰跟我說孩子要有伴,基本上這種話對我都是免疫的!因為我太了解自己的個性,就算是我把話當成聖旨的我爹來跟我說都沒P用!而且最近真的很討厭人家問:有要準備拚個龍子嗎?!OO你的XX勒,這麼想生你們自己來生阿!)

其實到現在我都還不能確定到底自己是為了父母的心願結婚還是自己真的想結婚,雖然另一半真的是打著燈籠都找不到的好男人,我也很願意跟他共度下半輩子,但我深深覺得他有跟我一樣的想法 >>> 我們都不是這麼熱愛婚姻的人;雖說,不是不能互相包容,但在我們心裡真的認為婚姻絕非是人生一定要完成的其中一件事!畢竟現在的社會,婚姻確實沒能給上什麼保障,只能祈求老天爺給你個比較好的另一半(這時真的非常感謝自己上輩子有燒好香做好事)現在的社會不比父母以前的當年,女人可不是三言兩語被男人吼幾聲就會安靜,男人也不像我老爸那年代肯吃苦又負責任

總之,到現在看到父母親和子女的文章或畫面仍是會揪心噴淚,看人家有小孩的也覺得真是可愛,可羨慕的程度大概還是不夠多,所以對於未來會是什麼模樣,還是走一步算一步唄,反正會不會世界末日大概在幾個月就知道了,所以我跟老爺說:要不請客就請在1222吧!慶祝咱們沒掛!哈哈

【後記】
寫完這篇時,外頭的毛毛細雨突然轉成了滂沱大雨平日怕冷而不開窗,這時卻走去開了個大縫,想盡辦法地希望能更親近打在陽台上的雨水本來就很愛下雨天的我,或許是這個城市幾乎不大下雨,所以對已處在長年下雨的台北氣候後,雨聲就像是思念的聲音,一波一波湧上心頭。滴滴答答的雨聲,轉過頭望向窗外,多麼希望現在是在台灣

柯裕棻.浮生草 – 讀後感


浮生草

這是一本讓我完全舒服自在的書。

花了近三小時閱畢,迫不及待,完全不顧還有躺在草稿夾裡四篇讀後感,想立刻寫下這本,因為這幾乎是近兩三年裡,寫得最貼近自己的一本書 浮生草

還沒想到要從哪段文字談起,但,溫暖舒服、自在、平靜,這些是我在整本閱讀過程中伴隨著的感受,沒有讓我會撲簌簌流下眼淚的文字,卻有像黑洞般的磁力,強烈吸引著心與黑洞裡的文字,兩相強力衝撞後,平靜的只讓我想再重新享受一回。


那麼,就依序從序開始吧

這是一篇像極了我自己的序,短短四頁,人間一渡,像是寫盡了這幾年我對自己所擁有極端、矛盾、反骨、過多思考、有稜有角的個性態度之間的拉扯;我像是柯裕棻對自己的描述那般「逐漸看見自己尖銳的稜角收斂了,叛逆的羽翼仿佛剪除了」,但在自己不斷書寫文字的另面,我像極了她所闡述:「偏執幽暗、向熔岩一樣灼燙難以平息卻默默含著意念。不確定是否自己太過無情,以至於這些年的紛擾仍無法動搖或改變我絲毫,或是我太冷淡所以不輕易釋放些甚麼。」

對我而言,像是一層層剝開我內心的序,是詭譎恐懼,又或驚嘆,我比較願意用『極自在的喜悅』在自己如此喜愛的作者文裡見著。


我很喜歡開頭的兩篇文熱包子和奶油麵包。

喜歡柯裕棻,很久了。我最喜歡她文章裡對人事物的描繪形容用詞,說生動倒也沒那麼寫實,但卻能讓腦中自動浮現出那可能約略的模樣,或平日生活中某個不起眼的場景,就會在此刻突然冒了出來,這是在閱讀她文章時非常有趣的地方;且時常會驚喜的發現,原來絲毫不認為會停留在腦海裡的景象,其實是深深烙印在自己的平淡生活中。

她在如同此兩小篇幅等故事短文中,像極了一個偷窺者,窺探著人與人、人與物和周遭環境下的狀態情景。每一次的偷窺,每一次記錄下的場景對話,都讓我感覺像極了平時的自己;出生在台北這個奇妙又好玩,卻也帶點空洞的城市裡,我最喜歡的就是自己一個人走在熱鬧的東區或百貨公司街頭,聽著iPod,音量往上至無法聽見四周圍的強度,坐在信義新光的廊道,或敦南誠品的某個角落,偷窺(個人認為是觀察)著每一個來往的人,猜著來者彼此間的關係,對話中所帶來的無限想像,甚或即將發生的刺激感,這遊戲怎麼玩也玩不膩!但其實這遊戲最佳的場所就是「廁所」,敦南誠品B1樓梯間的廁所不錯,但更棒的應該是以前公司樓層僅有的四間女廁!

(所以,從以前到現在我盡可能不在廁所裡和同事交談,若發現已有女同事先前往,那麼我一定會爬樓梯到別層樓去上,一來免除我不擅與人八卦攀談的窘境,二來也可避開不想遇到人,當然,若有機會能在廁所裡聽見外頭同事天荒地老談論著同事之間的八卦,那就算打掃阿婆來也要裝痛子痛到無法離開馬桶才行!ㄎㄎ)


在浮生草書中,柯裕棻花了不少篇幅描寫,或說是,向讀者解釋,自己為何要寫作?自己身處在讀者的角度和不斷閱讀,找個正確的理由告訴自己為何要不停的寫作。在這些的歷程上,所有可能會發生和已發生地的狀態,她都有不少著墨的詳述。

書的觸覺、寫作和閱讀的難題、咖啡館、書事、沉靜的讀者、寫作的理由、寫作語言說的零度寂寥、在密林中。以上這幾個存在於四輯裡的篇章,皆是和寫作有關的篇幅,當然,也是最讓我自我探索和剝解的內容。

書的觸覺裡,她說著科技文明所帶來的電子書,對於書本紙張觸感的相對關係;在寫作和閱讀的難題裡,她用所謂寫作也許是一種修補術來闡述,寫者和讀者之間,對於內容文字表面和背後深層有可能引發的填補關係(這句話好像很繞舌,那就是要你自己去翻翻書才會真的懂);在咖啡館裡,看的人會更清楚瞭解,自己在寫作時其實需要的是什麼樣的空間和狀態,每個人的需求都不同,像現在的我就非得聽著黃韻玲的素描,才有辦法寫!而咖啡館,有時提供的不只是一個讓自己舒服自在有安全感的環境,其實有時只是為了要打敗自己躺在家裡床上動也不動的懶蟲罷了,至少我就是如此。

書事,這是一個跟我有著一樣的習慣。瘋狂愛買書,有著下次再買(念頭),結果下次去就斷貨的經驗,所以,現在只要看到想要的書就會毫不考慮地買下來;非常愛藏書的習慣,有時真的會藏到不知放到哪去,能找到便罷,但,若失去了某本書,即使能買到一本一模一樣新的,心中仍會有種失落和疙瘩,因為那已經不是我翻閱過幾遍,或可能某幾頁上頭還印著著當時吃東西沾到的油漬遺跡,因為,那是無法被取代的記憶。

所以我也不喜歡應許長久出借自己的書予任何人,要,就買本新的送人,寧可多花錢,我也不願失去自己獨享的那種快樂感。這大概也是為什麼每當我一拿到新書,就會向國高中時,把書側邊折斜,寫上自己的名字,大概也是怕書放老了,會有失智症吧!

沉靜的讀者文中,讓我想到的是,其實我確實不是個什麼都能閱讀的讀書人,我不大能看冗長的長篇文章,雖然我還是不時會硬著頭皮看,但總是會需要個一到三周的時間,而且那種情緒其實是有點延續不下去的感覺,說實話,我不那麼喜歡。我喜歡的書籍,確實比較偏向譬喻式或故事性的文章,或是像浮生草這種短篇散文,一個一個小故事,會讓自己有不同的感受,倘若真有看不下去的短篇,就算跳過去,那也只是兩三頁的篇幅,占比也就不那麼大了。

在這篇中,我很喜歡她說的一句話『閱讀者是一個向內凹陷的黑洞,能量向內凝煉。他自成一個星系,他看似沉靜,但是他經歷無人知曉的重力、光芒和爆炸。』多麼動人的一句話,閱讀有時確實能讓人平靜,但有時卻讓人極其煩躁,就像我挑書,第一眼還是會被自己所喜歡的封面所吸引,翻了翻內容、確認一下目錄和摘要,再看一下排版,大概九成五就知道自己有沒有興趣把他帶回家去啃完了。


寫作的理由、寫作語言說的零度寂寥在密林中,這三篇是本書中最後一輯的最後連續三篇文。文中多為先前所提,為何寫作?一個寫者對於自己剝繭後的文字闡述,告知讀者,當其寫作時,從生理心理外在環境腦中想法心中思緒感官情緒等,大至經歷自我內心消滅,小至穿透乎入空氣裏頭的微分子,所有一切跌宕起伏,皆甚有可能為寫者書寫時所需要的未知形體。

而這三篇中其中一段文字寫著 - 我發現寫作逐漸成為令人尷尬的『休閒活動』。當然,這句話,見仁見智。但至少在那最近非常令人作噁厭惡至極「穿到垃圾袋」酒醉毆人事件外,沒事寫點東西無病呻吟,總好過一天到晚喝醉跑趴來的好些唄!而且寫東西時也是可以在家小酌一下呀 :>


文末,我想用其中一文中的『游移狀態』來做結尾。可能身處在變動星座的自己,除了喜歡挑戰自己的許多人生事項,似乎也一直在自己心裡游移著。說是對面的草地比較綠也不是,但總是對自己的人生有種還可以更努力、還可以更好的感覺。所以我還是很努力地在過日子,也時常覺得自己很幸福、很知足、很快樂,但我仍愛在同時努力的目標前不停更換水道游移著,我想,也許不停的游移,才是讓我有更多呼吸的空間和生存動力吧!

如果你也喜歡不時喜歡寫寫文字,喜歡自己一個人思考發呆,去看看浮生草吧!真的非常推薦!


隨著城市的節奏慢遊 – 終於抵達的新世紀


劉軒,距離我上一次寫他的放任心中的一百次流浪讀後感是在 >>>> ( 可點閱) 09'年十月
第二次又再重新拾起是在 >>>> ( 可點閱) 10’年的八月

經過了兩年多,他結婚生子,而我自己莫名趕上百年末班車也結了婚,兩年多的時間,再回頭去看看自己寫的文章
說是可笑,又不那麼盡然,但覺得矯情,又好像有這麼一回事,總之,每個當下紀錄的文字,當自己再回去瞧瞧
沒有一次我不想把它擦掉重寫!

但,人生就是無法擦掉重寫的一本書。

這次的讀後感,因為書上的折角實在太多,所以就索性跟著目錄的章節分成五個部分來聊聊吧!

我很喜歡亂抒發一通自己的讀後感,其實是有原因的。

喜歡買書的人,把書買回家不見得會看得完,看得完的人也可能只翻過一次就躺在書櫃裡沉寂多年,
但,當自己要去寫讀後感時,不得不的非得必須再重新稍稍翻閱一下文章的內容
除了要去想起看得當下自己在想些什麼,也可以重新再確認自己是不是只有那些想法和感觸
又或是,其實自己漏掉了某段重要的文字,現在才看到。

在快速重新翻閱了終於抵達的新世紀裡,讓我感受最深的是 – 價值

從時尚裏瞧見對自我的價值、對於未來我們能接受自己變成什麼樣自而願意付出的價值,
這些價值在現實社會化中的人們眼裡,到底值多少?

我很喜歡書中所說的「破布精神」,這句話幾乎連帶的反應出本章節裡其他文章所要表達的價值.
文中提到「有錢人基本上分三種:一種把錢全穿在身上,另一種把錢穿在另一半身上,還有一種,身上完全看不到錢。」

很簡短的一句話,卻能讓人想到現實社會裡到底有多少人在乎身上有沒有名牌?是不是所謂的上流社會?
什麼叫有錢?用好的、穿好的、住帝寶、開跑車…..不知道!
但不能否認,社會還是很現實,大家還是會從第一眼就把你從頭到尾掃一遍,再決定用什麼態度對你.

我記得我到美國約莫一兩個月後,有天跟老爺說:美國人跟台灣人真的完全不一樣,在台灣,有錢人你一眼就能看的出來(maybe就是從一些物質上可見或是言談中可能會想壓死你,或是稍微輕蔑的眼神諸如此類等等),但在美國,每個人看起來都一樣,可能除了去比佛利山莊看的出來以外,應該完全分不出來到底誰是真的很有錢的人!開雙B的到處都是(美國二手車市場很大所以開名車並沒有什麼),所以我到現在都還是不會區分!但說真的,我覺得這樣比較好!感覺大家都是平等的!

說到這兒,就可以直接插進章節裏頭好幾個主題.
最貴的又有什麼價值?
窮得很時髦!
六件衣服穿一個月!
「潮」是否臭掉了?
時尚界不敢說的秘密



以上標題有沒有覺得好像都跟時尚有關?!
嗯,劉軒確實是因為幫時尚雜誌寫了文章,之後改寫後收納成本書的其中一章,但在寫時尚的過程中,
他娓娓道出人從所謂的時尚界裡,各品牌服裝設計師皆互相抄襲不可說卻人人知道的祕密,
設計師在路上隨意發現了個身上綁圍巾的快遞小弟,就成了當季最流行的時尚元素,
殊不知快遞小弟圖的只是個方便,哪會知道自己身上隨意綁的領巾,會成為下一季或下下季的時尚概念來源!

當圍巾成了時尚流行元素,把其穿在身上的人,是不是就會成為所謂的「潮」?
潮是什麼?說真的我還真的不知道.我只覺得潮的人好像都有點痞痞,髒髒,台台的,痾…..小女見識淺薄 😛
但潮的真正標的在哪?!可能就真如書中所說,現在的潮家都回:我們是街頭文化!

提到街頭文化,又實在很難不讓我想到東區巷內的一些店家,一區一區的開,有的區好像就專門是潮牌店,
幾條街像是韓風館,一間間比鄰而居,十字路口轉角還有著跑單幫的路偏癱,有時真的很好奇到底這樣誰的生意會比較好?
那些路邊攤或是店家,其實大家應該也都心知肚明,可能八九成都是從台北最大中盤商「五分埔」哪兒批貨過來.

但女人就是如此,一把衣服掛入氣質多加了幾分,裝潢多加了幾分,店員美可能也多加了幾分的店家就立刻暈了@_@
有的商家可能還會比較有點良心,吊牌全都重車統一,而這時,女孩們早也就不在乎到底是不是批發而來,
享受的是讓美美店員稱讚穿上衣服後有多麼好看的心花怒放的心情,接下來的想法就只有一個>>> 快把它帶回家!
畢竟女孩兒的衣櫥總是少件衣服,怎麼買都還是不夠阿!

剛才提到的五分埔,也是我很喜歡本書中其中一小段.
他從品牌設計師之間互相抄襲模仿,就像是五分埔的模仿能力一樣厲害,因為「模仿就是最真誠的讚賞」!
這真是非常好的定論.因為若不是台灣模仿能力這麼強,若不是因為五分埔能大量製作批發,
只是拿掉了一小塊的LOGO標誌,這麼多的平民老百姓又怎能都穿上他們的好設計好款式呢,是吧 :)))

別以為模仿仿冒會觸犯什麼法律條文,雖然拷貝別人的商標是違法的,但複製服裝的設計絕對不會!連智慧財產權規範最嚴謹的美國也認定衣服為
「日常實用品」,因為基本款式已經百年不變,所以無法被任何人註冊為己有,其中包括剪裁和配色都沒有專利!(這段話可是出自於書中確切說明後,我也才得知的)


其實這章節真不是很好寫讀後感,因為拉拉雜雜的實在很多,但我幾乎依照了我的想法每部分都寫了些進去,
但有篇我沒寫 >>>
「兩個男人,一個鐵口」,這篇是還挺好玩的一個故事,但其實也是在說著人是否會因為所謂的算命師
的斷言而努力,或是在歷經幾年後認為自己的付出沒有對等的價值.

最後,我想用書中的兩句話作為此章節的結尾 >>>>> 「上層的布料,下層的風格」,「上城的消費,下城的態度」
(想瞭解這兩句話的用意,還是得要買書來看看才行阿!)
人都有自己所謂內心裡真正的價值,無論是想對自己誠實或是仍在乎虛華的表面,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自己在這些過程中,到底得到了些什麼,非名牌不用,或非常抗拒名牌,對我自己來說都是不會發生的事
畢竟我仍相信,一分錢一分貨的道理,想用廉價的付出獲得鉅額的代價,這應該也不是什麼太有邏輯的事吧!

但我想,有好的氣質優美的談吐禮儀、好的邏輯思考和正面樂觀的態度,這些颶風來捲也捲不走的,才會是永遠留在自己身上最好時尚元素!最怕的就是,穿了全身名牌卻還以為對方全身是路邊攤,那人的本身特質應該非常驚人!ㄎㄎ